2017-05-29 17:38:41
一、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,办理免考手续时需持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、毕业生档案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、一寸照片一张,另交一科次报名费。
二、取得英语四、六级证的考生,办理免考手续时需持等级证原件、复印件、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、一寸照片一张,另交一科次报名费。
三、办理时间:上半年和下半年报名时集中办理。
附免考细则:
(一)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结构分类:1、公共政治课: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,中国近代史纲要,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,毛泽东思想,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。2、公共基础课:高等数学《一》,高等数学《二》,高等数学《工专》,高等数学《工本》,大学语文《专》,大学语文《本》,公共外语,计算机应用基础,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,普通逻辑,普通物理,概率论与数理统计《二》,线性代数,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。3、专业基础课。4、专业课。
(二)各类高等院校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、本科段,可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、公共基础课和课程名称、学分(学分数以普通高校教学计划相应教学时数计算,一般为18学时折合一学分。下同)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学专业的专业课程。除计算机专业外,本科其他专业公共外语不同语种可申请互免。
(三)各类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报考自考专科专业,可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、公共基础课和课程名称相同、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学专业的专业课程。报考独立本科段专业,可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和“非本专业加考课程”中名称相同、学分及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学专业的专业课程。
(四)各类高等院校获得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,可申请免考与其原学专业名称相同的公共基础课。即:
1、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免考公共外语课程;
2、汉语言文学类、秘书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免考大学语文《专》、大学语文《本》课程;
3、经济学、管理学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免考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;
4、数学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免考高数《一》、高数《二》、高数《工专》、高数《工本》、线性代数、概率论与数理统计《二》、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课程;
5、物理学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免考物理《工》课程;
6、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、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。
(五)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肄业生、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,可申请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、公共基础课和其他名称相同、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学专业的课程。
(六)在校期间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及其以上合格证书者,可申请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《二》课程;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ETS)二级及其以上笔试合格成绩者,可申请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《一》课程;取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(PETS)三级及其以上笔试成绩者可申请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《二》课程。
(七)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(NIT)合格证书者,可顶替有关专业的计算机类课程,不再办理免考手续。
(八)各类高等院校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考查课程不属于免考范围。
(九)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原专科层次课程因计划调整等原因调至本科层次(课程代码及教材名称不变的)可申请免考。
(十)各类高等院校毕业生按以上规定办理免考的同时,该课程所含相应的实践考核同时免考。
(十一)免考课程以现行考试计划为准,因计划调整等原因涉及新旧课程顶替者,顶替课程均不能免考。英语《二》用其他三门课程顶替者,报考另一个专业时不能重复使用。